悲字的拼音、部首、笔顺与字形演变
悲 | 部首:心 | 笔画:12画 | 五行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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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心哀痛
五笔:djdn
本义造字本义:形声字,从心非声,本义为哀伤、痛苦,由内心发出之负面情感。主要引申义:①同情怜悯,如悲悯;②悲壮激昂,如悲歌;③怨恨愤懑,如悲愤;④惋惜慨叹,如悲叹。
释义伤心哀痛
悲字笔顺书写演示
「悲」字共 12 画,上方田字格已按规范笔顺逐笔展示完整字形骨架,点击下方按钮可重播书写动画。
「悲」字碑刻古文字源(甲骨 · 金文 · 小篆)
从殷商契刻、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,梳理「悲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。

契刻刀笔象形初创
青铜范铸浑朴圆厚

李斯玉筋匀称垂露
字义演变时间轴
甲骨文中“悲”未独立成字,常以“非”表其意。“非”象鸟振翅分飞,引申为相背、违背。本义或源于人遭遇违背心意之事,内心痛苦,故引申出悲伤义。从违背到悲伤,字义由具体行为抽象为情感,体现古人对内心感受的细腻体察与表达。
甲骨文无“悲”字,其形或源于战国楚系简帛,以“非”表否定、“心”表情绪,组合为“心非所愿”之义。甲骨文时代(约前14-前11世纪)对应商晚期,文字多用于占卜记事,情感表达多通过“疾”“忧”等字体现,尚未出现直接表悲伤的复合字,反映早期文字以实用记录为主的特点。
篆书“悲”由“非”与“心”构成,“非”表违背本心之义,与“心”结合,本义为心怀哀伤、痛苦。引申为怜悯、同情,如悲悯。字义变化上,从单纯内心痛苦,扩展到对他人不幸的情感共鸣,体现情感深度与广度的延伸,反映人类情感认知的深化。
【悲】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,字形从【非】从【心】,以【非】表否定、背离之意,配以【心】部,合意为心与常理相悖而生的哀痛。此构形承袭甲骨文【非】字两翼相背之形,强调内心与外界的冲突感。战国时期社会动荡,情感表达趋于细腻,篆书体系规范化后,【悲】作为情感核心词被广泛用于《诗经》楚辞等文献,体现先秦至秦汉对人性情感的深刻认知。
隶书阶段“悲”字延续篆书形构,从心非声,本义为“哀伤、痛苦”,如《礼记》“丧纪之礼,所以哀死而悲生也”。其引申义包括怜悯、同情,如《史记》“悲其志”,以及因哀伤而产生的叹息声。字义由具体情感向抽象心理状态扩展,仍以“心”部为核心表意特征。
隶书阶段的“悲”字,字形由“非”与“心”构成,源于篆书结构简化,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,盛行于两汉。此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主流书体,笔画平直化、波磔特征明显,适应快速书写需求。“悲”字以“心”表意、“非”表声,反映汉代人已用“心”象征情感,体现汉字形声化趋势与情感表达的深化。
楷书阶段“悲”字延续篆隶字形,本义为心怀哀伤,如《说文》释“悲,痛也”,强调内心痛苦的外显。引申义渐广,既指具体哀痛之情,如“悲泣”;亦表抽象悲悯情怀,如“悲天悯人”。字义由单一情绪向复杂情感扩展,体现汉语对人类心理的细腻表达。
楷书“悲”字定型于汉末魏晋,由小篆“𢝊”演变而来,上部“非”表声,下部“心”表意,以“心非”隐喻内心痛苦。此时楷书脱离隶书波磔,笔画平直规整,结构趋于稳定。汉末社会动荡,魏晋玄学兴起,士人常借诗文抒发悲怆之情,如建安风骨、竹林七贤之作,“悲”字在文学与书法中频繁出现,成为时代情感的重要载体。
碑刻字源与笔意
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
「悲」字构形理据:「悲」字部首为心,共12画,字结构属上下结构,本义为心怀哀伤痛苦。 甲骨文无“悲”字,其形或源于战国楚系简帛,以“非”表否定、“心”表情绪,组合为“心非所愿”之义。甲骨文时代(约前14-前11世纪)对应商晚期,文字多用于占卜记事,情感表达多通过“疾”“忧”等字体现,尚未出现直接表悲伤的复合字,反映早期文字以实用记录为主的特点。 甲骨文中“悲”未独立成字,常以“非”表其意。“非”象鸟振翅分飞,引申为相背、违背。本义或源于人遭遇违背心意之事,内心痛苦,故引申出悲伤义。从违背到悲伤,字义由具体行为抽象为情感,体现古人对内心感受的细腻体察与表达。 【悲】字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,字形从【非】从【心】,以【非】表否定、背离之意,配以【心】部,合意为心与常理相悖而生的哀痛。此构形承袭甲骨文【非】字两翼相背之形,强调内心与外界的冲突感。战国时期社会动荡,情感表达趋于细腻,篆书体系规范化后,【悲】作为情感核心词被广泛用于诗经楚辞等文献,体现先秦至秦汉对人性情感的深刻认知。 篆书“悲”由“非”与“心”构成,“非”表违背本心之义,与“心”结合,本义为心怀哀伤、痛苦。引申为怜悯、同情,如悲悯。字义变化上,从单纯内心痛苦,扩展到对他人不幸的情感共鸣,体现情感深度与广度的延伸,反映人类情感认知的深化。 隶书阶段的“悲”字,字形由“非”与“心”构成,源于篆书结构简化,约形成于战国晚期至秦汉,盛行于两汉。此时期隶书取代篆书成为官方主流书体,笔画平直化、波磔特征明显,适应快速书写需求。“悲”字以“心”表意、“非”表声,反映汉代人已用“心”象征情感,体现汉字形声化趋势与情感表达的深化。 隶书阶段“悲”字延续篆书形构,从心非声,本义为“哀伤、痛苦”,如礼记“丧纪之礼,所以哀死而悲生也”。其引申义包括怜悯、同情,如史记“悲其志”,以及因哀伤而产生的叹息声。字义由具体情感向抽象心理状态扩展,仍以“心”部为核心表意特征。 楷书“悲”字定型于汉末魏晋,由小篆“𢝊”演变而来,上部“非”表声,下部“心”表意,以“心非”隐喻内心痛苦。此时楷书脱离隶书波磔,笔画平直规整,结构趋于稳定。汉末社会动荡,魏晋玄学兴起,士人常借诗文抒发悲怆之情,如建安风骨、竹林七贤之作,“悲”字在文学与书法中频繁出现,成为时代情感的重要载体。 楷书阶段“悲”字延续篆隶字形,本义为心怀哀伤,如说文释“悲,痛也”,强调内心痛苦的外显。引申义渐广,既指具体哀痛之情,如“悲泣”;亦表抽象悲悯情怀,如“悲天悯人”。字义由单一情绪向复杂情感扩展,体现汉语对人类心理的细腻表达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悲」:㦶:痛也。从心非聲。說文解字归心部。。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。
「悲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
从字形结构、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,剖析「悲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,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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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参考资料
- 《中国书法史》(七卷本)
- 《历代碑帖法书选》(文物出版社)
- 《书法篆刻》(中央美术学院教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