孽字的拼音、部首、笔顺与字形演变
孽 | 部首:子 | 笔画:15画 | 五行:金
标准朗读音频(可直接播放)
普通话
粤语
-
罪恶或不孝子孙或灾祸
五笔:awnb
本义庶出子
释义罪恶或不孝子孙或灾祸
孽字笔顺书写演示
「孽」字共 15 画,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,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。
「孽」字碑刻古文字源(甲骨 · 金文 · 小篆)
从殷商契刻、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,梳理「孽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。

契刻刀笔象形初创
青铜范铸浑朴圆厚

李斯玉筋匀称垂露
字义演变时间轴
甲骨文中“孽”未见确证,但依金文及后世字形推断,其本义或与植物异常生长相关,字形上部似草叶,下部或表扭曲根系,引申为不合常规的繁衍、生长,如“孽生”指非正常滋生,后引申为罪恶、灾祸,字义由自然生长之异常转向道德伦理之负面。
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“孽”字,其字形或源于金文及更晚时期。若追溯其文化根源,商周时期社会以宗法制度为核心,重视血缘伦理与家族延续,对“不孝”“乱伦”等违背伦理的行为深恶痛绝。“孽”字后起,本义指庶出、罪过,反映了对家族秩序的维护,与当时强调嫡庶之别、伦理规范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。
篆书阶段“孽”从子、屰声,本义指庶出子女,因非正室所生被视为“忤逆”存在。引申义为罪恶、灾祸,如《左传》“天灾地孽”即指自然灾异。字义由具体身份地位向抽象道德概念演变,反映古代宗法制度下对血统纯正的重视及对异常现象的道德化解读。
【孽】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,字形由【子】与【屰】(倒【子】)构成,以反向孩童喻示违背天伦的罪愆。战国楚简已见雏形,秦小篆规范为【从子、屰声】的形声结构,隶变后【屰】讹为【薛】省形。此字反映周代宗法社会对伦理秩序的极端重视,常用于记载宫廷乱伦、庶子夺嫡等违背礼制的行为。
隶书阶段“孽”从“茇”声,本义指庶出子女,因非正室所生,地位低下如草芥,故从“茇”表卑微。引申义为罪恶、灾祸,因庶出常遭排斥,易生怨怼,故衍生出“祸患”义。字义由血缘关系中的卑贱地位,扩展至道德层面的负面评价,体现社会等级观念对字义的深刻影响。
隶书阶段的“孽”字,约形成于秦汉之际,字形由小篆演变而来,上部保留“子”形,下部将“豕”简化为“刂”旁,体现隶书化繁为简、波磔分明的特征。此阶段隶书成为官方正体,广泛应用于简牍、碑刻,反映秦汉大一统后文字规范需求,其构形仍承“子”与“刑”会意,暗含“罪过”之义,与当时律法严明、伦理教化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契合。
楷书阶段“孽”字承篆隶而来,本义为庶出子女,如《左传》“孽子不嗣”,反映宗法制度下嫡庶之分。后引申指罪恶、灾祸,如“作孽”“孽障”,由血缘不正转喻行为不端招致恶果。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身份到抽象道德的延伸,反映古人对伦理秩序的重视。
楷书“孽”字源于小篆,经隶书演变而来,定型于汉魏时期。其上部“艹”表草木,下部“子”表幼小,中间“孑”为残余,合为“草木余生之苗”,引申为罪恶余留。东汉《说文解字》明确其“庶子为孽”义,反映宗法制度下嫡庶之别。魏晋楷书规范化后,字形稳定,用于文书典籍,体现儒家伦理对家族秩序的规范。
碑刻字源与笔意
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
「孽」字构形理据:「孽」字部首为子,共15画,字结构属上中下结构,本义为庶出子。 甲骨文阶段尚未发现“孽”字,其字形或源于金文及更晚时期。若追溯其文化根源,商周时期社会以宗法制度为核心,重视血缘伦理与家族延续,对“不孝”“乱伦”等违背伦理的行为深恶痛绝。“孽”字后起,本义指庶出、罪过,反映了对家族秩序的维护,与当时强调嫡庶之别、伦理规范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。 甲骨文中“孽”未见确证,但依金文及后世字形推断,其本义或与植物异常生长相关,字形上部似草叶,下部或表扭曲根系,引申为不合常规的繁衍、生长,如“孽生”指非正常滋生,后引申为罪恶、灾祸,字义由自然生长之异常转向道德伦理之负面。 【孽】篆书见于战国至秦汉,字形由【子】与【屰】(倒【子】)构成,以反向孩童喻示违背天伦的罪愆。战国楚简已见雏形,秦小篆规范为【从子、屰声】的形声结构,隶变后【屰】讹为【薛】省形。此字反映周代宗法社会对伦理秩序的极端重视,常用于记载宫廷乱伦、庶子夺嫡等违背礼制的行为。 篆书阶段“孽”从子、屰声,本义指庶出子女,因非正室所生被视为“忤逆”存在。引申义为罪恶、灾祸,如左传“天灾地孽”即指自然灾异。字义由具体身份地位向抽象道德概念演变,反映古代宗法制度下对血统纯正的重视及对异常现象的道德化解读。 隶书阶段的“孽”字,约形成于秦汉之际,字形由小篆演变而来,上部保留“子”形,下部将“豕”简化为“刂”旁,体现隶书化繁为简、波磔分明的特征。此阶段隶书成为官方正体,广泛应用于简牍、碑刻,反映秦汉大一统后文字规范需求,其构形仍承“子”与“刑”会意,暗含“罪过”之义,与当时律法严明、伦理教化的社会文化背景相契合。 隶书阶段“孽”从“茇”声,本义指庶出子女,因非正室所生,地位低下如草芥,故从“茇”表卑微。引申义为罪恶、灾祸,因庶出常遭排斥,易生怨怼,故衍生出“祸患”义。字义由血缘关系中的卑贱地位,扩展至道德层面的负面评价,体现社会等级观念对字义的深刻影响。 楷书“孽”字源于小篆,经隶书演变而来,定型于汉魏时期。其上部“艹”表草木,下部“子”表幼小,中间“孑”为残余,合为“草木余生之苗”,引申为罪恶余留。东汉说文解字明确其“庶子为孽”义,反映宗法制度下嫡庶之别。魏晋楷书规范化后,字形稳定,用于文书典籍,体现儒家伦理对家族秩序的规范。 楷书阶段“孽”字承篆隶而来,本义为庶出子女,如左传“孽子不嗣”,反映宗法制度下嫡庶之分。后引申指罪恶、灾祸,如“作孽”“孽障”,由血缘不正转喻行为不端招致恶果。字义变化体现从具体身份到抽象道德的延伸,反映古人对伦理秩序的重视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孽」:㚖:庶子也。从子薛聲。诗曰:“螽斯羽,诜诜兮,宜尔庶㚖。”奴结切。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。
「孽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
从字形结构、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,剖析「孽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,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。
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
书法参考资料
- 《中国书法史》(七卷本)
- 《历代碑帖法书选》(文物出版社)
- 《书法篆刻》(中央美术学院教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