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字的拼音、部首、笔顺与字形演变
夺 | 部首:大 | 笔画:6画 | 五行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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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取抢取失去原拥有物
五笔:dfu | 繁体字:奪
本义造字本义:会意字,从大从寸从隹,像人张开双手快速抓住飞鸟,本义为强行获取、掠取。主要引申义:①强行改变(如夺志);②失去(如夺魄);③胜过(如巧夺天工);④冲出(如夺门而出);⑤决定最后胜负(如夺冠)。
释义强取抢取失去原拥有物
夺字笔顺书写演示
「夺」字共 6 画,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,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。
「夺」字碑刻古文字源(甲骨 · 金文 · 小篆)
从殷商契刻、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,梳理「夺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。

契刻刀笔象形初创
青铜范铸浑朴圆厚

李斯玉筋匀称垂露
字义演变时间轴
甲骨文“夺”从“隹”从“又”,“又”像手形,本义是以手持鸟,有捕获义。后引申为强力取得,如夺取财物,此义由捕获行为中“强力获取”的特点延伸而来。从捕获鸟到泛指强力获取,字义范围扩大,体现从具体动作到抽象概念的演变。
甲骨文“夺”约出现于商代晚期,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寸”(手持器械)组合,表示以武力强行取走他人之物。该字反映商代社会已存在财产争夺现象,常用于占卜记录中涉及战争掠夺、奴隶逃亡等场景,体现早期汉字通过具象符号表达抽象行为的造字智慧,为后世“夺”字“强取”义奠定基础。
篆书“夺”从“大”从“寸”从“又”,“大”象人形,“寸”“又”皆表手,本义为强行取走、剥夺。后引申为竞争获取,如“夺冠”;也用于形容光彩耀目,如“绚丽夺目”,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意义延伸,使用范围逐渐扩大。
篆书“夺”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,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隹”(鸟)组合,本义为手持鸟雀时因用力而使羽毛散落,引申为“失去”“强取”。西周礼制强化,但诸侯争霸导致资源争夺加剧,“夺”字频繁出现于青铜器铭文与典籍,如《尚书》载“攘夺人权”,反映社会阶层对土地、人口的激烈争夺,字形直观呈现了暴力争夺的动态场景。
隶书阶段“夺”字承篆形,以“大”(人)持“寸”(手)持“隹”(鸟)会意,本义为手持鸟强行取走,引申为强力获取、剥夺。后引申义渐强,如“夺取”“剥夺”,并虚化为“失”义,如“夺目”表光彩耀眼致视线转移,体现从具象到抽象、从主动到被动的字义演变。
汉字“夺”的隶书阶段始于秦末,成熟于两汉。其字形源于篆书,将上部“大”简化为横撇,下部“寸”保留手形,整体结构更趋扁平。这一时期,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正体,广泛应用于简牍、碑刻等载体。“夺”字在隶书中多用于法律文书,如“夺爵”“夺官”,反映汉代通过律令强化社会秩序的文化背景。
楷书阶段“夺”字形稳定,本义为强行取走、丧失,如《说文》“夺,手持隹失之也”,表意外失落或被强力夺走。后引申为竞争获取,如“夺冠”;又引申为使改变,如“夺情”;还表示决定、判定,如“定夺”。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概念,使用范围扩大。
楷书“夺”约形成于汉末魏晋,脱胎于篆隶演变。其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寸”(手形)组合,本义为“手持利器强行取走”,反映战国至秦汉时期社会动荡、资源争夺频繁的文化背景。楷书定型后,笔画规整,结构平衡,既保留了小篆“强行获取”的意象,又适应了书写便捷的需求,成为后世通用正体。
碑刻字源与笔意
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
「夺」字构形理据:「夺」字部首为大,共6画,字结构属上下结构,本义为鸟飞逝去引申为失去。 甲骨文“夺”约出现于商代晚期,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寸”(手持器械)组合,表示以武力强行取走他人之物。该字反映商代社会已存在财产争夺现象,常用于占卜记录中涉及战争掠夺、奴隶逃亡等场景,体现早期汉字通过具象符号表达抽象行为的造字智慧,为后世“夺”字“强取”义奠定基础。 甲骨文“夺”从“隹”从“又”,“又”像手形,本义是以手持鸟,有捕获义。后引申为强力取得,如夺取财物,此义由捕获行为中“强力获取”的特点延伸而来。从捕获鸟到泛指强力获取,字义范围扩大,体现从具体动作到抽象概念的演变。 篆书“夺”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,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隹”(鸟)组合,本义为手持鸟雀时因用力而使羽毛散落,引申为“失去”“强取”。西周礼制强化,但诸侯争霸导致资源争夺加剧,“夺”字频繁出现于青铜器铭文与典籍,如尚书载“攘夺人权”,反映社会阶层对土地、人口的激烈争夺,字形直观呈现了暴力争夺的动态场景。 篆书“夺”从“大”从“寸”从“又”,“大”象人形,“寸”“又”皆表手,本义为强行取走、剥夺。后引申为竞争获取,如“夺冠”;也用于形容光彩耀目,如“绚丽夺目”,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意义延伸,使用范围逐渐扩大。 汉字“夺”的隶书阶段始于秦末,成熟于两汉。其字形源于篆书,将上部“大”简化为横撇,下部“寸”保留手形,整体结构更趋扁平。这一时期,隶书因书写便捷成为官方正体,广泛应用于简牍、碑刻等载体。“夺”字在隶书中多用于法律文书,如“夺爵”“夺官”,反映汉代通过律令强化社会秩序的文化背景。 隶书阶段“夺”字承篆形,以“大”(人)持“寸”(手)持“隹”(鸟)会意,本义为手持鸟强行取走,引申为强力获取、剥夺。后引申义渐强,如“夺取”“剥夺”,并虚化为“失”义,如“夺目”表光彩耀眼致视线转移,体现从具象到抽象、从主动到被动的字义演变。 楷书“夺”约形成于汉末魏晋,脱胎于篆隶演变。其字形由“大”(人形)与“寸”(手形)组合,本义为“手持利器强行取走”,反映战国至秦汉时期社会动荡、资源争夺频繁的文化背景。楷书定型后,笔画规整,结构平衡,既保留了小篆“强行获取”的意象,又适应了书写便捷的需求,成为后世通用正体。 楷书阶段“夺”字形稳定,本义为强行取走、丧失,如说文“夺,手持隹失之也”,表意外失落或被强力夺走。后引申为竞争获取,如“夺冠”;又引申为使改变,如“夺情”;还表示决定、判定,如“定夺”。字义由具体动作扩展至抽象概念,使用范围扩大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夺」:㡭:强取也。从大从廾。廾音拱,持也。假令㡭取曰㡭,若手㡭物为㡭。说文解字中无【夺】字,此为【㡭】字释义,古文【夺】【㡭】通用。。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。
「夺」字异体与碑刻别体
历代碑帖与古籍中,「夺」字存在多种异体与别体写法,反映了不同时代、地域与书家的书写习惯,是书法临习与文字考据的重要参照。
繁体字
「夺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
从字形结构、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,剖析「夺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,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。
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
书法参考资料
- 《中国书法史》(七卷本)
- 《历代碑帖法书选》(文物出版社)
- 《书法篆刻》(中央美术学院教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