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字的拼音、部首、笔顺与字形演变
加 | 部首:力 | 笔画:5画 | 五行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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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数量程度或表示更进一层
五笔:lkg
本义夸大其辞或虚报
释义增加数量程度或表示更进一层
加字笔顺书写演示
「加」字共 5 画,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,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。
「加」字碑刻古文字源(甲骨 · 金文 · 小篆)
从殷商契刻、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,梳理「加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。

契刻刀笔象形初创
青铜范铸浑朴圆厚

李斯玉筋匀称垂露
字义演变时间轴
甲骨文“加”从力从口,以口施力于物之形,本义为施加、增益,如卜辞“加罪于某”即施罚之意。此义由具体动作引申为抽象增加,如“加人一等”表数量递增。字义演变体现从具体施力到抽象增量的语义泛化,为后世“加强”“附加”等义奠定基础。
甲骨文“加”约出现于商代中晚期,字形由“力”与“口”构成,“力”象农具耒耜,表劳作义,“口”表施力对象或动作附加,合为“以力相加”之义。此字反映商代已形成“以工具施力”的抽象思维,用于记录祭祀、征伐等场景中“增益”“施加”等行为,体现早期汉字表意与农耕文明的紧密关联。
篆书“加”从力从口,本义为以言辞施加压力、责备,如《说文》释“加”为“语相增加也”。后引申为添加、增益,如“加餐”“加薪”,亦表程度加深,如“更加”。字义由具体言语行为扩展至抽象数量、程度变化,体现从动作到状态的语义延伸。
篆书阶段的“加”字,字形多从“力”从“口”,或作“加”之繁体形态,以表增益、施加之意。此字形约起源于战国时期,至秦代小篆定型,广泛用于官方文书、典籍记录。当时社会处于大一统前夜,文字规范需求迫切,篆书作为官方标准字体,承载着文化统一与制度构建的重任,“加”字亦随之融入日常书写与法律政令之中。
隶书阶段“加”字从力从口,本义为以言语施加压力,引申为增加、虚夸。字形由小篆线条化而来,笔画平直,结构简化。本义“施加”多用于抽象语境,如“加兵于赵”;引申义“增加”成为常用义,如“加餐”;虚夸义如“加诸罪状”,体现字义由具体到抽象的演变。
“加”隶书阶段始于秦末,盛于两汉。其字形源于篆书,篆书“加”从力从口,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,结构更趋规整。此时汉字正经历隶变,书写追求便捷高效。两汉时期,文化繁荣,文字使用广泛,隶书成为官方正式书体,广泛应用于碑刻、简牍等,为后续楷书发展奠定基础。
楷书阶段“加”字延续篆隶字形,本义为“虚夸、超出”,如《广雅》“加,诬也”即指夸大其词。引申义包括“增加”(如“加餐”)、“施加”(如“加刑”)、“更进一层”(如“加冕”),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关系扩展,体现从“数量增益”到“程度强化”的语义深化。
楷书阶段“加”字承袭篆隶结构,字形由“力”与“口”组合而成,约在东汉定型,至魏晋南北朝广泛使用。此时汉字书写向规范、易识方向发展,楷书因笔画平直、结构严谨成为官方正体。“加”字本义为“诬枉、超越”,后引申为“增加”,在楷书阶段其义已稳定,广泛应用于文书、典籍中。
碑刻字源与笔意
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
「加」字构形理据:「加」字部首为力,共5画,字结构属左右结构,本义为夸大其辞或虚报。 甲骨文“加”约出现于商代中晚期,字形由“力”与“口”构成,“力”象农具耒耜,表劳作义,“口”表施力对象或动作附加,合为“以力相加”之义。此字反映商代已形成“以工具施力”的抽象思维,用于记录祭祀、征伐等场景中“增益”“施加”等行为,体现早期汉字表意与农耕文明的紧密关联。 甲骨文“加”从力从口,以口施力于物之形,本义为施加、增益,如卜辞“加罪于某”即施罚之意。此义由具体动作引申为抽象增加,如“加人一等”表数量递增。字义演变体现从具体施力到抽象增量的语义泛化,为后世“加强”“附加”等义奠定基础。 篆书阶段的“加”字,字形多从“力”从“口”,或作“加”之繁体形态,以表增益、施加之意。此字形约起源于战国时期,至秦代小篆定型,广泛用于官方文书、典籍记录。当时社会处于大一统前夜,文字规范需求迫切,篆书作为官方标准字体,承载着文化统一与制度构建的重任,“加”字亦随之融入日常书写与法律政令之中。 篆书“加”从力从口,本义为以言辞施加压力、责备,如说文释“加”为“语相增加也”。后引申为添加、增益,如“加餐”“加薪”,亦表程度加深,如“更加”。字义由具体言语行为扩展至抽象数量、程度变化,体现从动作到状态的语义延伸。 “加”隶书阶段始于秦末,盛于两汉。其字形源于篆书,篆书“加”从力从口,隶书将篆书圆转笔画变为方折,结构更趋规整。此时汉字正经历隶变,书写追求便捷高效。两汉时期,文化繁荣,文字使用广泛,隶书成为官方正式书体,广泛应用于碑刻、简牍等,为后续楷书发展奠定基础。 隶书阶段“加”字从力从口,本义为以言语施加压力,引申为增加、虚夸。字形由小篆线条化而来,笔画平直,结构简化。本义“施加”多用于抽象语境,如“加兵于赵”;引申义“增加”成为常用义,如“加餐”;虚夸义如“加诸罪状”,体现字义由具体到抽象的演变。 楷书阶段“加”字承袭篆隶结构,字形由“力”与“口”组合而成,约在东汉定型,至魏晋南北朝广泛使用。此时汉字书写向规范、易识方向发展,楷书因笔画平直、结构严谨成为官方正体。“加”字本义为“诬枉、超越”,后引申为“增加”,在楷书阶段其义已稳定,广泛应用于文书、典籍中。 楷书阶段“加”字延续篆隶字形,本义为“虚夸、超出”,如广雅“加,诬也”即指夸大其词。引申义包括“增加”(如“加餐”)、“施加”(如“加刑”)、“更进一层”(如“加冕”),字义由具体动作向抽象关系扩展,体现从“数量增益”到“程度强化”的语义深化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加」:㚔部:加,相談也。从力从口。。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。
「加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
从字形结构、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,剖析「加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,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。
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
书法参考资料
- 《中国书法史》(七卷本)
- 《历代碑帖法书选》(文物出版社)
- 《书法篆刻》(中央美术学院教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