僇字的拼音、部首、笔顺与字形演变
僇 | 部首:亻 | 笔画:20画 | 五行: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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羞辱 侮辱
五笔:wnwe
本义造字本义:从人,从朿,朿有刺入义,会以言辞刺人、使人受辱之意,本义为羞辱。主要引申义:①刑罚,古时同“戮”,有杀戮、惩处义;②通“逯”,有随意、任意义;③表示遭受羞辱的状态,有困苦、艰难义。
释义羞辱 侮辱
僇字笔顺书写演示
「僇」字共 20 画,逐笔动画数据正在补充中,可先按规范笔顺在田字格中练习书写。
「僇」字碑刻古文字源(甲骨 · 金文 · 小篆)
从殷商契刻、西周青铜铸文到秦代规范小篆,梳理「僇」字在碑刻传承中的字形源头与笔意根基。

契刻刀笔象形初创
青铜范铸浑朴圆厚

李斯玉筋匀称垂露
字义演变时间轴
甲骨文中未见确切【僇】字,其形或源于【戮】初文。早期字形以【戈】与【人】会意,本义为用戈刑杀,引申为刑罚、羞辱义。字义由具体刑杀动作虚化为抽象惩处概念,体现从行为到制度的语义抽象化,与后世【僇】表耻辱义一脉相承。
【僇】字甲骨文未直接存世,其形或源于【朿】(刺)与【人】的组合,属会意字,约形成于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。当时社会以刑罚维系秩序,甲骨文中常见【劓】【刖】等字,【僇】或为【戮】的初文,表以锐器刺人肌肤的刑罚,反映早期法典中肉刑的普遍性及对肢体惩罚的重视。
篆书阶段“僇”从“朿”从“人”,本义为以荆棘刺人,表刑罚之残酷。后引申为羞辱、责备,如《庄子》“僇天下之民”,由具体刑罚转为抽象精神惩处。字义变化体现从身体惩罚到心理羞辱的语义扩展,反映先秦刑罚观念与道德批判的融合。
篆书阶段的“僇”字,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,其字形以“人”为形旁,表与人相关,以“朿”为声旁兼表意,本义或与用尖锐之物刺人相关,引申为羞辱、侮辱。战国时期,各国文字异形,篆书作为统一文字的过渡形态,在秦统一后的小篆中得到规范,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刑罚、羞辱等概念的文字表达需求。
隶书阶段,“僇”本义为侮辱、羞辱,从“人”从“朿”,“朿”表刺痛,合意为人受刺痛般的羞辱。后引申为刑罚,因羞辱常伴刑罚实施。还引申为同“戮”,有杀之意,此义或因刑罚残酷与杀相关联。字义由具体羞辱行为,向抽象刑罚、杀戮义演变。
隶书阶段“僇”字承篆形而简,以“人”为形旁,右部“录”表声兼表记录刑罚之意,约起于战国晚期,盛于秦汉。此时隶变打破篆书圆转结构,笔画平直化,更适应快速书写需求。秦汉法律体系完善,刑罚种类繁多,“僇”常用于表示羞辱性刑罚,如“僇辱”连用,反映当时严刑峻法与社会治理特点。
楷书阶段“僇”本义为侮辱、羞辱,如《史记》中“僇辱大将军”即用此义。后引申为刑罚、惩处,如“僇民”指受刑罚之民。字义变化由具体羞辱行为,扩展至抽象刑罚概念,反映社会治理中惩戒手段的制度化,体现汉字义项的层级性衍生特征。
楷书阶段“僇”字承篆隶之形,约在东汉至魏晋间定型。其字形由“亻”表人,右部“录”兼表声与义,本义为“侮辱、羞辱”,引申为刑罚。《说文》释为“辱也”,《汉书·刑法志》载“僇市”即公开处决示众,反映汉代礼法结合的治理思想。楷书规范后,该字多用于典籍记载刑罚制度,体现封建社会严刑峻法的文化特征。
碑刻字源与笔意
字形源流与碑帖笔意
「僇」字构形理据:「僇」字部首为亻,共20画,字结构属左右结构,本义为刑辱罪人。 【僇】字甲骨文未直接存世,其形或源于【朿】(刺)与【人】的组合,属会意字,约形成于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。当时社会以刑罚维系秩序,甲骨文中常见【劓】【刖】等字,【僇】或为【戮】的初文,表以锐器刺人肌肤的刑罚,反映早期法典中肉刑的普遍性及对肢体惩罚的重视。 甲骨文中未见确切【僇】字,其形或源于【戮】初文。早期字形以【戈】与【人】会意,本义为用戈刑杀,引申为刑罚、羞辱义。字义由具体刑杀动作虚化为抽象惩处概念,体现从行为到制度的语义抽象化,与后世【僇】表耻辱义一脉相承。 篆书阶段的“僇”字,约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,其字形以“人”为形旁,表与人相关,以“朿”为声旁兼表意,本义或与用尖锐之物刺人相关,引申为羞辱、侮辱。战国时期,各国文字异形,篆书作为统一文字的过渡形态,在秦统一后的小篆中得到规范,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刑罚、羞辱等概念的文字表达需求。 篆书阶段“僇”从“朿”从“人”,本义为以荆棘刺人,表刑罚之残酷。后引申为羞辱、责备,如庄子“僇天下之民”,由具体刑罚转为抽象精神惩处。字义变化体现从身体惩罚到心理羞辱的语义扩展,反映先秦刑罚观念与道德批判的融合。 隶书阶段“僇”字承篆形而简,以“人”为形旁,右部“录”表声兼表记录刑罚之意,约起于战国晚期,盛于秦汉。此时隶变打破篆书圆转结构,笔画平直化,更适应快速书写需求。秦汉法律体系完善,刑罚种类繁多,“僇”常用于表示羞辱性刑罚,如“僇辱”连用,反映当时严刑峻法与社会治理特点。 隶书阶段,“僇”本义为侮辱、羞辱,从“人”从“朿”,“朿”表刺痛,合意为人受刺痛般的羞辱。后引申为刑罚,因羞辱常伴刑罚实施。还引申为同“戮”,有杀之意,此义或因刑罚残酷与杀相关联。字义由具体羞辱行为,向抽象刑罚、杀戮义演变。 楷书阶段“僇”字承篆隶之形,约在东汉至魏晋间定型。其字形由“亻”表人,右部“录”兼表声与义,本义为“侮辱、羞辱”,引申为刑罚。说文释为“辱也”,汉书·刑法志载“僇市”即公开处决示众,反映汉代礼法结合的治理思想。楷书规范后,该字多用于典籍记载刑罚制度,体现封建社会严刑峻法的文化特征。 楷书阶段“僇”本义为侮辱、羞辱,如史记中“僇辱大将军”即用此义。后引申为刑罚、惩处,如“僇民”指受刑罚之民。字义变化由具体羞辱行为,扩展至抽象刑罚概念,反映社会治理中惩戒手段的制度化,体现汉字义项的层级性衍生特征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僇」:僇:辱也。从人,朿声。。 这一字源直接影响其在历代碑刻中的笔法处理与结体取势。
「僇」字结体与部首分析
从字形结构、部首字根与笔画数入手,剖析「僇」字的结体规律与部首归属,为碑帖临习与书写规范提供结构依据。
文化专区与国学学习工具
书法参考资料
- 《中国书法史》(七卷本)
- 《历代碑帖法书选》(文物出版社)
- 《书法篆刻》(中央美术学院教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