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SK 7 级筝
拼音:zhēng
部首:竹 · 笔画:12 画 · 结构:上下结构 · 五笔:tqvh
中文释义:弦乐器,形似瑟而较小
HSK 7 级考纲要求Level Requirement
中文水平达到高等,能理解复杂抽象的汉语材料,具备专业领域汉语运用能力与跨文化思辨能力。
本级学习重点:高等综合运用:汉字学、训诂、书法鉴赏等专业维度,建议研读字源与名家法帖。
英文释义English Definition
- (风筝) kite
发音跟读评测Pronunciation Practice
在安静环境中按标准普通话读音大声跟读,松开后自动评测发音准确度。
组词(该级范围优先)Words & Phrases
常用词组搭配Common Collocations
以上为 HSK 词表中含「筝」的常用词组,按等级标注,帮助掌握该字在不同词境中的用法。
HSK 词汇与英文HSK Vocabulary
米字格楷书临摹字帖Copybook Card
在米字格内按笔顺逐笔书写「筝」字,把握间架结构与重心。
笔画 12 画 · 部首 竹 · 结构 上下结构

手写描红Tracing Practice
字形演变历程 · 甲骨文至正楷Character Evolution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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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形演变与字源Etymology
「筝」字部首为竹,共12画,字结构属上下结构,本义为拨弦乐器。 甲骨文为商代晚期文字,目前尚未发现明确对应【筝】的字形。据现有研究,【筝】字最早见于战国时期,其字形可能源于竹制乐器象形,上部为弦,下部为竹制共鸣箱。商代甲骨文多用于占卜记录,乐器相关字多以【乐】【鼓】等字表示,尚未出现专门指代筝类乐器的文字。 目前未发现“筝”的甲骨文,从现有资料看,其最早字形为篆文。篆文“筝”从竹,争声,本义是弦乐器,形似瑟。因能发出悦耳声音,引申可指代美妙的声音。从乐器到声音,字义由具体器物延伸至抽象声音概念,变化体现古人对事物特征关联的认知。 篆书阶段的【筝】字出现于战国至秦汉,字形由【竹】字头与【争】声符构成,以竹制乐器特征与发音组合成形。此阶段正值礼乐制度深化,古筝作为五弦弹拨乐器已广泛用于宫廷雅乐与民间宴饮,秦国李斯谏逐客书中【弹筝搏髀】的记载印证其流行程度。篆书规范化的字形反映了乐器形制与音律体系的成熟。 篆书阶段“筝”字从竹,争声,形声结合,本义为一种弦乐器,即古筝,其形制以竹为材,弦音清越。此阶段字义聚焦于乐器本身,未衍生他义。至后世,因古筝弹奏时争鸣之态,偶引申为争鸣、争辩之义,但篆书时期此引申义尚未形成,字义仍以乐器为主。 隶书阶段的“筝”字出现于秦汉,字形由“竹”字头与“争”构成,竹部表乐器属性,争表音。此时古筝已从五弦发展为十二弦,形制接近现代,成为宫廷与民间广泛使用的弹拨乐器。隶书简化篆书曲线为平直笔画,既适应竹简书写需求,也反映秦汉“书同文”政策下文字规范化的趋势。 隶书阶段“筝”字承篆形,从竹争声,本义为弦乐器,即古筝,以竹制共鸣箱、丝弦发声。此阶段字义已固定为乐器名,未生明显引申义,但通过字形定型强化了其与竹制乐器的关联,为后世“筝”专指拨弦乐器奠定基础,字义未变但书写更趋规范。 楷书阶段“筝”字承袭篆隶,字形定型于汉魏,至南北朝楷书成熟时已与今体相近,由竹字头与“争”构成,既表乐器材质(竹制),又以“争”暗喻音律清越如争鸣。此阶段正值魏晋玄学兴起、文人雅集盛行,筝作为“秦声”代表乐器,在清谈宴乐中广泛使用,其字形规范反映了士族文化对雅乐正统化的追求。 楷书阶段“筝”字延续篆隶,本义为弦乐器,形制为木质长箱形共鸣体,上张多根丝弦,通过拨弦振动发声。引申义因乐器的悠扬特性,衍生出“声音如筝般清越”的比喻义,如形容风声、笛声等。字义变化主要体现为从具体器物到抽象声音特质的引申。 《说文解字》释「筝」:说文解字中未见单独条目。
笔顺动画Stroke Order Animation
字源思维导图Character Etymology Map
以「筝」为中心,向同部首「竹」的衍生字辐射,帮助理解形旁表义的构字规律;形近字用于辨析易混字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