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中州音韵》考释 ·「火」
元明 · 佚名 撰 | 音韵韵书 | zhongzhou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中州音韵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火,居歌戈韵部,读若伙上声。火者,焚物之焰也,曲中凡遇火字,俱依此音读,勿误作虎上声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在《中州音韵辑要》中,“火”字归入歌戈韵部,曲韵读音为“伙”的上声,与“伙”音近而调不同。此字本义为焚烧物体产生的火焰,在南北曲的唱念中,凡遇“火”字,均需依此上声读音,不可误读为“虎”的上声,以确保曲韵的准确与和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