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说文假借义证》考释 ·「半」
清代 · 钱大昭 撰 | 字形六书 | shuowenjiajie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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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说文假借义证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《说文》:‘半,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为物大,可以分也。’经籍中‘半’字多假借为‘判’。《易·系辞下》:‘判天地之美。’虞翻注:‘判,分也。’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‘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,是以婚姻之礼废,则夫妇之道苦,而淫辟之罪多矣;乡饮酒之礼废,则长幼之序失,而争斗之狱繁矣;丧祭之礼废,则臣子之恩薄,而倍死忘生之众矣。’郑注:‘判,半也。’盖以分义相通,故借‘半’为‘判’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‘半’字本义为物之中分,从八从牛,取牛可分之意。然经籍中常假借为‘判’,‘判’亦有分开、分辨之义。如《易·系辞下》中‘判天地之美’,即言分开天地之美;《礼记·郊特牲》郑注‘判,半也’,亦是以‘半’代‘判’,表分开之意。此假借乃因两字音近且义相关,故通用。此假借现象反映了汉字在演变过程中,音义相通之字常可互用,为训诂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线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