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埤雅》考释 ·「火」
北宋 · 陆佃 撰 | 训诂方言 | piya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埤雅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「火,毁也;南方之行也。炎而上,象形。古者燧人氏钻木取火,教民熟食。火之为德,能熟物而毁物,故谓之毁。其性炎上,与水相反,故《易》曰:水火不相射也。」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埤雅》释‘火’为‘毁’,指出火属南方之行,其形炎上。古时燧人氏钻木取火,教民熟食。火既能熟物,亦能毁物,故称‘毁’。其性炎上,与水相反,正如《易》所言‘水火不相射’。陆佃以火之特性及《易》理推求其得名之由,对宋代名物训诂研究有重要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