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平水韵》考释 ·「颁」
金代 · 王文郁 撰 | 音韵韵书 | pingshuiyun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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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平水韵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颁,分也,赐也。从页,分声。古者颁爵禄于群臣,谓之颁。故凡分赐皆曰颁。《诗·小雅》云:“颁首不殆。”谓白发颁白也。作诗押韵,颁字属十三元部,与元、魂、痕等字同韵,宜用于平声收束之句,以显声律和谐之美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颁字属页部,从页分声,本义为分赐、赏赐,如颁爵禄于群臣。又引申为头发花白,如《诗经》中“颁首不殆”即指白发斑白。在《平水韵》中,颁字归下平声十三元部,与元、魂、痕等字同韵。此部字多含宽广、深远之意,音韵和谐。作诗押韵时,颁字可用于平声收束之句,使声律流畅,彰显古典诗词之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