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平水韵》考释 ·「报」
金代 · 王文郁 撰 | 音韵韵书 | pingshuiyun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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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平水韵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报,音抦,去声。手部字也。本义为断狱判罪,引申为告、答。《说文》云:‘报,当罪人也。’诗家取其答义,如‘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’,言以物相答也。亦通‘赴’,急遽之意。作诗押韵,属去声十一荠部,与‘帝’‘际’‘制’等字同韵,音律铿锵,宜表决绝、酬答之境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‘报’字属手部,在《平水韵》中归去声十一荠部。其本义为断狱判罪,如《说文》所释。后引申出告、答之意,像《诗经》里‘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’,便是用其答义。此外,它还通‘赴’,有急遽义。在古典诗词押韵里,‘报’与‘帝’‘际’‘制’等字同韵,读来音律和谐,常用于表达坚决、酬答等情境,能增添诗歌的韵律美与意境深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