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马氏文通》考释 ·「火」
清代 · 马建忠 撰 | 名家专著 | mashiwentong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马氏文通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火,象形字也,从丶从丨。马氏曰:火者,形如焰之升腾,象其燃烧之状。笔画四,先丶后短撇,再长撇捺,笔顺井然。字类属名,可表自然之火,亦能引申为热、光明诸义。于句法中,可作主、宾,表事物;亦能作定语,修饰他词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火”为象形字,其形摹火焰升腾之状,以丶象征火星,以丨示意火焰向上延伸,整体形象生动地展现了燃烧之态。此字共四笔,遵循先点后短撇,再长撇捺的笔顺规则,既符合书写便利,又暗合火焰形态。在字类归属上,“火”属名词,既可指自然界燃烧的火焰,如“火光冲天”;也能引申表示热、光明等义,如“火热的太阳”。于句法结构中,“火”可充当主语,如“火照亮了房间”;也可作宾语,如“他点燃了火”;还能作定语,修饰其他名词,如“火红的枫叶”,体现了其丰富的语法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