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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马氏文通》考释 ·「案」
清代 · 马建忠 撰 | 名家专著 | mashiwentong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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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马氏文通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案,静类字也,从木从安。马氏曰:案者,以木为基,安于上,其形稳固,有静止之态,故为静字。于句中,可表器物之名,亦可状事物之安稳,如‘案上置书’,‘案情已明’。其笔顺,先横,次竖,再撇、捺,后写‘安’之诸笔,结构井然,次序不乱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案”字,属静类字,其形从木从安。从字形结构看,以“木”为底部支撑,上置“安”,整体呈现出稳固静止之态,故归为静字。在句法功能上,“案”有多种用法。既可作名词,指代具体的器物,如“案上置书”中的“案”,即指桌子;也可用于描述事物的安稳状态,如“案情已明”里的“案”,表示事情的情况。从笔画笔顺来讲,先写上部的“一”,即横;接着写“丨”,竖;再写“丿”,撇;然后写“㇏”,捺;最后书写“安”字的其余笔画。其结构严谨,笔顺有序,符合汉字书写规范。马建忠在《马氏文通》中,以严谨的语法学视角,对汉字的字类归属与句法功能进行了系统归纳,对“案”字的解析亦体现了这一学术风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