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毛诗古音考》考释 ·「案」
明代 · 陈第 撰 | 名家专著 | maoshiguyin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毛诗古音考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案,古音于阮切,属元部。《诗·小雅·鹿鸣》‘我有嘉宾,德音孔昭。视民不恌,君子是则是效。我有旨酒,嘉宾式燕以敖。’敖与昭、恌、效为韵,古音在宵部,案于古音中可通转。陈第曰:案本音于阮切,叶音非也。今人读案为乌干切,失其本音矣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案”字属木部,古音于阮切,归元部。在《诗经》韵例中,虽未直接与同部字相押,但可与宵部字通转。陈第破叶音之谬,指出“案”本音于阮切,非乌干切。从反义对文看,“案”有平、正之意,与“偏”“斜”等字音近义反。古音中,“案”与“偏”等字音部虽异,但音近可通,体现音近义反之训诂法则。在文字意图反义词维度下,“案”与反义字通过音近关系形成对立,揭示古汉语反义对文在音韵上的精妙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