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六书故》考释 ·「兀」
南宋 · 戴侗 撰 | 字形六书 | liushugu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六书故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「兀」指事也。从一在人上,本义为高而上平。凡物之高者皆曰兀,如「突兀」是也。《诗·小雅·蓼莪》:‘南山律律,飘风弗弗。民莫不谷,我独不卒。’郑笺云:‘律律,犹兀兀也。’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兀」为指事字,以一横置于人形上方,表示高处平坦之貌。本义为高耸平坦,如山峦之巅。引申为突兀、独立之态,如「突兀」形容山势高耸。郑玄笺《诗》以「律律」训「兀兀」,皆状山势险峻,体现其从具象高平到抽象高耸的语义延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