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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礼部韵略》考释 ·「卅」
北宋 · 丁度 撰 | 音韵韵书 | libuyunlue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礼部韵略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卅,音箣,十数也。从十、卅相并,象三十之形。凡数之属皆从卅。科举试赋,凡涉数词,多取此字以押入声之韵,示简练。如《周礼》‘卅年有成’,士子引此以证数之用,必依此韵部,不可混入他部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卅」字属十部,音读为入声·十六叶,音同「箣」。其字形由两个「十」字并列而成,象三十之数。在宋代科举中,「卅」常用于诗赋中表示三十之数,因其音属入声,押韵时需严格归入十六叶韵部,不可与其他入声韵部混押。如《周礼》有「卅年有成」之句,士子作赋时若需表达三十年之数,必用此字以合韵律。此字在科举中属数词类,用韵严谨,体现了宋代科举对官韵规范的严格遵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