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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礼部韵略》考释 ·「鼎」
北宋 · 丁度 撰 | 音韵韵书 | libuyunlue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礼部韵略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鼎,上声二十六寝。古器也,三足两耳,和五味之宝器。夏商周三代以铭功纪德,列鼎而食,显贵之象。科举中若论礼制典章、治世之器,或引《左传》‘鼎之轻重,未可问也’为典,押韵须循上声,与寝、锦、饮等字同部,不可混入下平声之迥、铤等韵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‘鼎’字属《礼部韵略》上声二十六寝部,音读如‘景’之上声。其形为象形字,甲骨文象鼎之形,三足双耳,本义为古代烹煮之器,亦为礼器,象征权力与地位。科举用韵中,凡涉及典章制度、礼器象征之文,若需押上声韵,可用‘鼎’字,与同部‘寝’‘锦’‘饮’等字相协。然须注意,不可与下平声‘迥’‘铤’等韵混用,以免犯韵部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