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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礼部韵略》考释 ·「鸟」
北宋 · 丁度 撰 | 音韵韵书 | libuyunlue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礼部韵略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鸟,羽虫之总称,能飞者。古作鳥,象形字,首尾羽翼之形具焉。上声十七筱部,音了,与杳、小、袅同韵。科举用韵,凡诗赋中言禽类,或以鸟为喻者,皆押此韵。如「千山鸟飞绝」句,以鸟字入韵,声调和谐,合于韵律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鸟」为象形字,甲骨文、金文皆象鸟形,首尾羽翼俱全,本义为长尾飞禽总称。在《礼部韵略》中归上声十七筱部,音了,与杳、小、袅等字同韵,属仄声韵。宋代科举诗赋用韵,押韵需依官韵,不可随意。凡诗中言禽鸟,或借鸟喻事,皆押此韵,以保声律和谐。如柳宗元「千山鸟飞绝」句,即以鸟字入韵,合于韵律规范,为科举用韵之范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