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法」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法,氵部,八畫。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敷伐切,音發。一曰刑名曰法,《說文》解曰:法,刑也,平之如水,从水廌,所以觸不直者去之,从去。此蓋取法象之形,以明刑之平。《易·噬嗑》曰: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,以往吝,此言法之用,以正刑罰也。又曰法者,象也,《莊子·天地》云:法所無私,而天下治,此言法之公正无私也。又引申为效法,《孟子·離婁上》曰:上無道揆也,下無法守也,朝不信道,工不信度,君子犯義,小人犯刑,國之所存者幸也,此言法之效法,以正上下也。又通作灋,《玉篇》云:灋,古文法字,此言法之古字也。又作瀤,《集韻》云:瀤,法也,此言法之异体也。又地名,如法泉寺,《史記·匈奴列傳》有載。又姓氏,《通志·氏族略》云:法氏,出自齊襄公之後,以謚為氏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法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