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娶」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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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七
句
原书反切:七句切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娶,七句切《唐韻》七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逡遇切,音趣。部首女,總筆畫十一。一曰取婦也。《說文》娶婦也,从女取聲。《玉篇》娶,取女為妻也。《廣韻》娶,婚娶也。《禮記·昏義》昏禮者,將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廟,而下以繼後世也,故君子重之,是以昏禮納采,問名,納吉,納徵,請期,親迎,六禮具備,然后娶婦。《詩經·齊風·南山篇》藝麻如之何,衡從其畝,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注:取妻,即娶妻也,必告父母,禮也。又曰娶,亦作取。《集韻》取,或作娶,取女為妻也。《左傳·桓公三年》凡師,一宿為舍,再宿為信,過信為次,夫婦輜輧,取妻之禮也。注:取妻,即娶妻,言夫婦同行,如輜輧之車,以示尊重也。又通作娉。《正韻》娉,與娶通。《史記·滑稽列傳》西門豹往會之河上,三老,官屬,豪長者,里父老皆至,從逋百姓千餘人,其巫女弟子皆娉之於河,為河伯娶婦。注:娉,娶也,言為河伯娶婦,實則詐取民財也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娶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