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芳」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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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芳,艸部,七畫。《唐韻》敷⽅切,音房。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孚⽅切,音房。《說⽂》芳,草⾹也。《⼴韻》芳,芬也,香也。一曰花之⾹也,《詩經·周南》云:『芳草萋萋。』此⾔草之⾹也。《楚辭·離騷》云:『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』此⾔花之⾹也。又引申為美德之⾹,《論語》云:『芳蘭⽣於幽穀,不以⽆⼈⽽不芳。』此⾔美德之⾹也。又通作『房』,《集韻》云:『房,或作芳,草⾹也。』然此義不常⽤,多以『芳』為草⾹、花⾹之義。異體有『芗』,《⼴韻》云:『芗,同芳。』然《康熙字典》以『芳』為正體,『芗』為異體。⽤於姓者有之,《通志·氏族略》云:『芳氏,出於姬姓。』⽤於地名者亦有之,如『芳林』、『芳草』等,多取其草⾹、花⾹之意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芳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