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樱」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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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於
靈
原书反切:於靈切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櫻,木部,總十五畫。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於靈切,音鸎。一曰木名,亦作桜,《說文》櫻,果也,从木,嬰聲。《玉篇》櫻桃,果木也,其實似李而小,赤如瑪瑙,三月熟。《本草綱目》櫻桃,一名含桃,一名朱桃,其樹多生山中,今關西亦有之,其木高五六尺,四月開白花,實似李而小,赤如瑪瑙,味甘美。《廣韻》櫻,又作桜。《集韻》或作櫻,亦作桜,皆果名也。又地名,《元和郡縣志》櫻州,在今山西境,本漢西河郡地,唐置櫻州,因櫻桃得名。又姓,《通志·氏族略》櫻氏,見《姓苑》,未詳其源。又通作瓔,《玉篇》瓔珞,亦作櫻珞,飾物也,以珠玉串成,懸於頸間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樱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