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取」
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
秒哒 正音
取
拼音:qǔ 部首:又 笔画:8画
古籍 珍藏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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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
白话通俗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七 庾

原书反切:七庾切
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
直音注音:音娶
音韵归部:字书字典韵系
所属卷目:康熙字典正文
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取,部首:又,總筆畫:8。《唐韻》七庾切,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且庾切,音娶。《說文》捕取也,从又从耳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大獸公之,小獸私之,獲者取左耳。《註》得麋鹿者取左耳當以計功。《左傳·僖公二十二年》且今之勦者,皆我敵也,雖及胡耇,獲則取之,何有於二毛。一曰割取也。《禮·內則》取牛羊豕之肉,摶如大棗。《註》取,割也。又採擇也。《論語》益者三樂,損者三樂,樂節禮樂,樂道人之善,樂多賢友,益矣,樂莊樂,樂損憂,樂諂諛之言,損矣。《皇侃疏》取,是採擇之義。又收受也。《詩·邶風》雖有兄弟,不如友生,寔爾同生,爾不我信,爾不我信,雖有家室。《傳》取,收也。又憑也。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且蘇君在,儀殆不如,今蘇君死,儀則無憑矣,言必欲取秦。《註》取,憑也。又通作娶。《詩·齊風》羔裘豹祛,自我人居居,豈無他人,維子之故。《毛傳》祛,袂也,居居,猶倨倨也,豈無他人可嫁,維子之故,不忍嫁也。《鄭箋》此女嫁於諸侯,不肯從其夫之國,而自留止,不肯取婦之禮,故言我有人居居然自安,豈無他人可嫁,維子之故,我則不肯取也。《孔疏》娶婦之禮,男先求女,女乃許之,今此女不肯取,是違禮也。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取氏,《風俗通》宋大夫取子之後。又地名。《左傳·襄公二十五年》楚蔿掩書土田,度山林,陂澤之利,以知國之賦用,貢輔,九穀出入之數,以勸農功,以考不廢,蔿掩為司馬,令尹子木使庀楚國之平,治兵於鄖,遂伐吳,取鍾離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取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