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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康熙字典》考释 ·「份」
清代 · 张玉书、陈廷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康熙字典正文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康熙字典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《康熙字典》中未见独立条目。然「份」為「分」之後起字,多用以表分額、配額之義,古書多作「分」。如《說文》曰:分,別也,从八从刀,刀以分別物也,此分之本義也;引申为分給、分配之義,《詩·小雅·北山》曰: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,大夫不均,我從事獨賢,此言分土不均也;《禮·內則》曰:五日則燂湯請浴,三日具沐,其麵,櫛,縰,笄,總,身,脢,袂,袴,手,足,承紡,謂夫人之職也,此言分職也。又通作紛,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曰:當是時,楚兵冠諸侯,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,莫敢縱兵,及楚擊秦,諸將皆從壁上觀,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,楚兵呼聲動天,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,於是已破秦軍,項羽召見諸侯將,入轅門,無不膝行而前,莫敢仰視,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,諸侯皆屬焉,此言分屬之義,亦作紛屬,然古多作分屬也。「份」字後起,專表分額之義,如月份、年份、身份、股份等,皆後世之用也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康熙字典》为中华字书字典经典,此条考释阐发汉字「份」之本字初形、引申义脉与古今演变,正本清源,为探研造字本意与古文献阅读之津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