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九经字样》考释 ·「七」
唐代 · 唐玄度 撰 | 字书字典 | jiujingziyang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九经字样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七,正体作「七」,一横短竖斜。俗作「柒」,非也。柒,本为漆之俗字,漆树汁也,从木,氵声。经籍中数字,唯「一」至「十」用本字,不用借字,亦无加旁之俗,故「七」不得作「柒」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七」字正体,以一横短竖斜之形表数,乃古之定式。俗作「柒」者,实为漆之俗字,本指漆树所出之汁,其字从木,氵声,与数字之「七」无涉。经籍之中,数字之用,极为严谨,自「一」至「十」,皆用本字,不借他字,亦不加旁以成俗。故「七」字在经籍中,必用正体,不得作「柒」,以免混淆数字与物名,失却经学用字之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