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经籍籑诂》考释 ·「火」

清代 · 阮元 撰 | 训诂方言 | jingji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古籍 珍藏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直音注音:见典籍注音
音韵归部:训诂方言韵系
所属卷目:jingji_entries 卷帙

《经籍籑诂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火,毁也。【诗·豳风】七月流火。毛传:火,大火也。流,下也。又,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【书·洪范】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。郑注:火,言炎而上也。又,火者,阳之精也。【礼·月令】其神祝融。注:祝融,火官也。又,烛也。【说文】火,毁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,象形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《经籍籑诂》中‘火’字汇集了多家故训,主要有毁、南方之行、炎而上、阳之精、烛等义项。毛传释‘火’为‘大火’,郑注称其‘炎而上’,又引《礼记》以祝融为火官,释‘火’为阳之精,《说文》亦载其象形及‘炎而上’之义。该书按平水韵编次,‘火’属上声十贿韵,故训多引自经史子集,以明其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