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经籍籑诂》考释 ·「火」
清代 · 阮元 撰 | 训诂方言 | jingji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经籍籑诂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火,毁也。【诗·豳风】七月流火。毛传:火,大火也。流,下也。又,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【书·洪范】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。郑注:火,言炎而上也。又,火者,阳之精也。【礼·月令】其神祝融。注:祝融,火官也。又,烛也。【说文】火,毁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,象形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《经籍籑诂》中‘火’字汇集了多家故训,主要有毁、南方之行、炎而上、阳之精、烛等义项。毛传释‘火’为‘大火’,郑注称其‘炎而上’,又引《礼记》以祝融为火官,释‘火’为阳之精,《说文》亦载其象形及‘炎而上’之义。该书按平水韵编次,‘火’属上声十贿韵,故训多引自经史子集,以明其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