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古韵谱》考释 ·「谤」
清代 · 段玉裁 撰 | 名家专著 | guyunpu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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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古韵谱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谤,从言旁声,古属东部。旁声之字,多含非议义。《说文》云:‘谤,毁也。从言旁声。’段注:‘谤者,面责公卿之过,非私议也。古之谤木,今之华表,皆取直言之义。’因声求义,谤与旁通,旁有侧义,引申为非议之辞。古文或作𧮯,异体互见,理据一也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谤」字以「言」为部首,「旁」为声旁,古音属东部。其本义为公开指责他人过失,非私下议论。《说文》释为‘毁也’,段玉裁注进一步阐明,古代于交通要道立木柱(谤木),供百姓书写谏言,故‘谤’本含直言进谏之义,后引申为非议。因声求义,‘谤’与‘旁’声通,‘旁’有侧义,故‘谤’亦含非正面的批评义。古文异体作𧮯,以‘贝’代‘旁’,形变而音义未改,仍属东部。繁体‘谤’由小篆演进而来,简化为‘谤’后,字形简化而音义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