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古音谐》考释 ·「火」

清代 · 姚文田 撰 | 名家专著 | guyinxie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古籍 珍藏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直音注音:音于
音韵归部:名家专著韵系
所属卷目:guyinxie_entries 卷帙

《古音谐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《说文》云:‘火,毁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象形。’火字从火,自为声符,声符相承取音于火本音。五行属火,配徵声。律吕应林钟,林钟者,六月之律,阳气盛而火德彰,火性炎上,其声激越,与徵音之高亢相合,故以火配徵,以彰其性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“火”字属火部,为象形字,《说文》释其义为毁灭,且指出其代表南方之五行属性,有向上燃烧之态。此字以“火”自身为声符,取音直接源于其本音。在五行体系中,“火”明确对应五行之火。就音律而言,它配属于徵声,与律吕中的林钟相应。林钟是农历六月的律调,此时阳气旺盛,火的特性得以充分彰显。火具有炎热、向上的性质,其发出的声音激越高亢,而徵音同样具有高亢的特点,二者相互契合,所以将“火”与徵音相配,以此凸显其特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