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方言笺疏》考释 ·「火」
清代 · 钱绎 撰 | 训诂方言 | fangyanjianshu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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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方言笺疏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《方言》:‘火,南楚谓之辉。’笺疏:火字,古文作‘𡆥’,象形也。《说文》云:‘火,毁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。’从火者,象形之变。小篆作‘火’,隶楷承之。辉与火,古音相通,辉从光,光亦与火义近,故南楚以辉名火。绎按:火之古文,象火焰升腾之形,篆隶虽变,其本象犹存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‘火’字,其古文写作‘𡆥’,此为象形之字,直接描绘出火焰升腾的形状,生动展现了火的动态特征。《说文》中解释‘火,毁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’,点明火具有毁灭性且向上升腾的特性。从小篆开始,‘火’字逐渐定型为如今所见之形,隶楷则承袭小篆。在南楚方言中,‘火’被称为‘辉’,‘辉’从光,光与火在意义上相近,都有明亮、光亮之意,且‘辉’与‘火’古音相通,故有此称。钱绎认为,火字虽历经篆隶演变,但其象形的本质特征依然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