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蛾术编》考释 ·「颁」

清代 · 王鸣盛 撰 | 训诂方言 | 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颁
拼音:bān 部首:页 笔画:9画
古籍 珍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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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
白话通俗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以 书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
直音注音:读若 bān
音韵归部:训诂方言韵系
所属卷目: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《蛾术编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颁,《说文》云:『颁,大首貌。从页,分声。』段玉裁注:『颁之言分也,首有分理也。』按:颁字本义,首大而有纹。《诗·小雅·信南山》云:『畇畇原隰,曾孙田之。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』毛传:『颁,大也。』郑笺:『颁读为班,班,分也。』此引申义也。许慎以形声释颁,段氏申其分理之说,诚为确诂。旧说以颁为颁赐之颁,非其本义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颁字属页部,本义指头部大且纹理分明。《说文》释为“大首貌”,段玉裁补充“首有分理”,皆从字形析义:页表头部,分表纹理。其引申义为“分”,如《诗经》郑笺以“颁”通“班”,训为“分”,属假借用法。旧说误将“颁赐”之义为本义,实则“颁赐”乃后起义,与字形无关。乾嘉学者以形声义互求,复核经传用例,辨正本义与引申义之别,此即考据学“例不十,法不立”之精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