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蛾术编》考释 ·「木」

清代 · 王鸣盛 撰 | 训诂方言 | 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古籍 珍藏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直音注音:见典籍注音
音韵归部:训诂方言韵系
所属卷目: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《蛾术编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木,象形字。《说文》云:‘木,冒也,万物冒地而出。象形,凡木之属皆从木。’段玉裁注:‘冒者,覆也,引申为凡冒覆之称。’考《诗·小雅·出车》‘我出我车,于彼郊矣。设此旐矣,建彼木矣’,传云:‘木,旗杆。’盖木之本义为树,引申为凡物之杆状者。旧说以木为五行之一,属东方,亦取其生发之象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“木”为象形字,甲骨文、金文皆象树木之形,上为枝叶,下为根干。《说文》释“木”为“冒”,言万物初生,覆冒于地,此为引申义,非本义。本义为树木,如《诗经》中“建彼木矣”,指旗杆,乃引申为杆状物。旧说以木为五行之一,对应东方,取其生长、生发之象,属阴阳家附会之说,非字之本义。乾嘉学者重实证,考字必溯其源,辨其形音义之演变,以明一字之真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