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蛾术编》考释 ·「俘」

清代 · 王鸣盛 撰 | 训诂方言 | 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俘
拼音:fú 部首:亻 笔画:8画
古籍 珍藏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
考释朗读音频(可直接播放)

文言正音

白话通俗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以 书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
直音注音:读若 fú
音韵归部:训诂方言韵系
所属卷目:eshubian_entries 卷帙

《蛾术编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俘,从人,孚声。《说文》云:‘俘,军所获也。’段注:‘获者,猎所获,引申为凡得之称。俘者,专谓得敌。’《左传·僖二十五年》‘晋侯执曹伯,归于京师,以俘告宁武子’,杜注:‘俘,囚也。’《周礼·夏官》‘大司马以九伐之法正邦国,俘厥敌国’,郑注:‘俘,得也。’按俘之本义为军获,引申为凡得之称,囚亦得之义也。旧说多混俘获为一,非是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“俘”字以“亻”为形旁,表与人相关;以“孚”为声旁,表读音。“俘”本义指军队作战所获。《说文》释义明确,段玉裁进一步阐释,指出“获”本指猎获,后引申为凡有所得,“俘”则专指俘获敌人。《左传》中“俘”指囚犯,是“得”义的引申;《周礼》郑注“俘,得也”,亦为此意。旧说常将“俘”与“获”混为一谈,未明其本义与引申义之别。乾嘉考据重训诂、明本义,此条正其误,显考据之精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