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蛾术编》考释 ·「亩」
清代 · 王鸣盛 撰 | 训诂方言 | eshubian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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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蛾术编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亩,从田,每声。《说文》云:‘亩,六尺为步,步百为亩。’段玉裁注:‘秦制二百四十步为亩,汉因之。’然《孟子》云:‘方里而井,井九百亩。’赵岐注:‘井九百亩,公田在内。’盖古制井田,以方里为井,八家共之,中为公田,八家各私百亩,是亩本以私田计,非以公田计也。旧说多误,当辨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亩”字属田部,以“田”表意,“每”表音。《说文》释其本义为土地面积单位,六尺为步,百步为亩,段玉裁指出秦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亩。然《孟子》言井田制,方里之井含九百亩,赵岐注公田在内,实则古制以私田计亩,八家各私百亩,公田不计其中。旧说多混淆公私田亩之计,此考据辨明亩制本义,依经史互证,显乾嘉学者重实证、求本真之学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