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博学篇》考释 ·「靶」
秦代 · 胡毋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boxuepian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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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博学篇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靶之制兮,革木相成。射之准的,习武之凭。立表于野,引弓待鸣。中者称善,不中思精。靶立中央,矢发其平。习射之器,国之重兵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靶”字秦代小篆承大篆形,从革、巴声,隶定作“靶”。大篆“革”部象皮革之形,“巴”表声兼表附着义,合指皮革所制射箭标的。秦代小篆省改大篆繁复线条,将“革”部简化为规整的“⺈”与“十”组合,“巴”部讹变为“巴”形而存声。秦“书同文”以小篆为标准,规范射礼用字,“靶”统为革部,与“靫”“鞄”等革部字同列,强化文字系统性。其构形理据为皮革所制射中标的,反映秦代尚武文化与射礼制度,体现文字统一对军事、礼仪用字的规范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