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 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
《博学篇》考释 ·「案」

秦代 · 胡毋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boxuepian_entries 卷帙

秒哒 正音
案
拼音:àn 部首:木 笔画:10画
古籍 珍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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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
白话通俗
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
以 书
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
直音注音:读若 àn
音韵归部:字书字典韵系
所属卷目:boxuepian_entries 卷帙

《博学篇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
案,木器也。形方而平,承物以安。上广下狭,中空有足。执笔作字,置书其面。案以承文,器以载道。
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
秦小篆‘案’字承大篆,省去繁复饰笔,以‘木’为形符表材质,‘安’为声符兼表安稳义。大篆‘案’字多存于战国楚简,构件繁复,笔画迂曲;小篆规范后,上部‘安’简化为规整字形,下部‘木’横平竖直,符合‘书同文’对字形统一、易识易写之要求。‘案’本义为木制承物之器,秦时用于书写、饮食诸事,其形制上广下狭、中空有足,既稳便又实用,体现秦代器物命名重形义结合之特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