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博学篇》考释 ·「把」
秦代 · 胡毋敬 撰 | 字书字典 | boxuepian_entries 卷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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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言正音
白话通俗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以
书
原书反切:以书内反切为准
上字取声母,下字取韵母与声调,相拼而得此字之音。
《博学篇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手执把器,握持以固。扌旁表掌,巴声相附。执器曰把,持物为务。器柄之形,其义昭著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秦小篆「把」字,从手巴声,属形声字。大篆原作「杷」,象木柄有齿之形(如农具耙),秦代省改时去木旁存巴声,另加手旁表执持义。巴声兼表紧附之义,与手部结合,专指器物可握持之柄部。此改契合秦代「书同文」政策:一则统一农具类字构形,避免「杷」「把」异体并存;二则通过形声造字法扩大汉字表意范围,如「把」由具体农具引申为泛指握持动作。秦简中「把」多用于兵器握柄(如「把剑」),反映小篆规范对军事术语的统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