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北师大说文》考释 ·「火」
现代学术 · 北京师范大学文字学团队 撰 | 字形六书 | beishida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北师大说文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火,从炎上之象,象形字也。本义为物体燃烧所发之光、焰、热。《说文》释为:燬也。南方之行,炎而上,象形。凡火之属皆从火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“火”字为象形字,小篆字形像火焰升腾之形。六书归属为象形。本义指物体燃烧时产生的光、焰和热。甲骨文、金文中的“火”字均直接描绘火焰形态,与小篆一脉相承,均通过具象化手法表现燃烧现象,无本质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