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乾嘉训诂珍本 · 卷目切片]
[四部考辨正声 · 金石印章]
《班马字类》考释 ·「辈」
南宋 · 娄机 撰 | 字书字典 | banma_entries 卷帙
MiniMax 双轨有声考释(文言韵白 + 白话通俗)
反切注音与音韵归属
《班马字类》原书训释条目切片
「辈」,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若辈皆亡。”与“类”通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,曰‘约为兄弟’,吾翁即若翁,必欲烹而翁,则幸分我一杯羹。”注:“若辈,言此类也。”又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公子引车入巿,侯生下见其客朱亥,俾倪,故久立与其客语,微察公子,公子颜色愈和。今吾有事,请吾子之辈。”与“类”同义。
训诂考辨与字理引申
「辈」在《史记》《汉书》中常通作“类”,表示同一类人或事物。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中“若辈皆亡”,意指“你们这类人都将灭亡”;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中“请吾子之辈”,亦指“请你们这类人”。后世“辈”字沿用此义,表示人群的分类,如“长辈”“同辈”,与现代常用义相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