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字篆书图片
拼音:fǎ | 部首:氵 | 笔画:8画

法字篆书写法
书法背景:篆书阶段“法”字以“氵”表水之公正,以“廌”象神兽断狱,以“去”表除恶,组合为“灋”,约形成于西周晚期至战国。秦统一后,小篆规范为“法”,去“廌”留“氵”“去”,既保留水德尚公之意,又简化结构以适应文书需求。此阶段正值礼崩乐坏,法家思想崛起,商鞅变法、李悝《法经》等实践推动法律体系化,字形演变反映“法”从神明裁判向制度规范的转变。
字义演变:篆书“法”从“水”“廌”“去”三部分构成,本义为“刑也”,即以廌(神兽)断案、去恶的司法准则,强调公平如水。引申为规范制度、效法准则,如《说文》“法,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触不直者;去,从去”,体现从具体刑罚向抽象规则的字义深化。
说文解字: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。法,今文省。从水部。